(一)审核范围:
1、歌舞厅、影剧院、宾馆、饭店、集贸市场、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,在办理工商执照前或使用、开业前,须首先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,检查合格后,方可办理、使用或开业。
2、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(使用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的场所除外)的商店、饭店、公共***所,经属地区、县(市)公安消防机构备案,明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,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即可出具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,不再进行现场实地检查。
3、举办大型集会、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,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,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。
(二)审批权限:
1、市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重点单位,到市公安消防机构窗口申报;
2、其他到区、县(市)公安消防机构窗口申报;
3、代理办理机构处理
财惠天下代理办理消防审批许可证 181-1317-3771(微信同步)3182514854(qq)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优博国际一单元1016室
(三)审批须知:
到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》。并报下列资料:
1、办理营业执照:
A、申请报告,加盖公章或名章;
B、建筑物的消防验收手续;
C、提供气氛功能布置图;
D、场所的房产契约或租赁承包合同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;
E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(复印件)
2、开业前
A、申请报告,加盖公章和名章;
B、工商执照复印件;
C、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;
D、灭火器村配置数量、位置、种类;
E、特殊人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证(复印件)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今天信息-分类信息网-免费发布房产,租房,招聘,兼职及58同城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