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条件:
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且有效期届满前30日,需办理延续的。
办理程序:
第一步:申请人向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,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(如果不知道提交什么资料,可以咨询财惠天下)。咨询热线:I8I-I3I7-377I
第二步:监督所收到《受理通知书》后,进行现场验收,出具现场验收报告。
第三步:符合条件的,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;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。
第四步:申请人到窗口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不予许可决定书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今天信息-分类信息网-免费发布房产,租房,招聘,兼职及58同城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





